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 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版)
分类:
公司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2-14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委托单位: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工院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1、工作背景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土壤〔2018〕41号)(以下简称“考核规定”),考核规定将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等公开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之一。《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2021〕227号),明确了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测数据报所在地区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11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唐环土[2022]1号),明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年度自行监测工作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按照《通知》要求,2021年已编制监测方案并完成自行监测的企业,今年可不再重新编制监测方案,但仍需对照指南监测要求及监测频次等调整方案,按照最新监测方案明确的布点、采样原则开展监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将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将辖区内企业公开截图统一报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其企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我单位于2022年7月27日-8月4日、2022年9月26日~9月29日分两次进行现场采样,采集所有样品分别送至实验室进行测试分析,取得检测报告后,根据相关资料编制完成《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送审版),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编制完成《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报批版)。
2、企业概况
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见表2.1-1。
表2.1-1 企业基本信息表
| 序号 | 信息项目 | 详情 |
| 1 | 企业名称 | 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 |
| 2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乡尖子沽村 |
| 3 | 企业规模 | 小型 |
| 4 | 地块面积(m2) | 80611.00 |
| 5 | 厂址中心坐标 | 北纬 39°23′14″、东经118°04′03″ |
| 6 | 地块利用历史 | 2015开始建厂前为荒地,2015年至2019年为建设期,2019年至今为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 |
| 7 | 地块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 8 | 行业类型 | 7724危险废物治理 |
3、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分类
地块根据其功能性划分为 13 个重点单元。分别编号为 A焚烧车间、B固化车间、C物化车间、D废水治理区、E废液罐区、F危废贮存库、G一期填埋场、H无机废物暂存库、J有机废物暂存库、K甲乙类暂存库、L二期填埋场、M综合水池、N调节池。
4、结论与措施
4.1 结论
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乡尖子沽村,行业类别为7724危险废物治理。本年度自行监测工作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中的监测要求、监测频次、布点要求、采样原则等内容开展方案制定及监测工作。
4.1.1 土壤监测结论
本次土壤样品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16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本地块测试项目为六价铬、砷、铜、锌、镍、汞、镉、铅、pH、二噁英、铬、氟化物、锑、锡、石油烃、VOCs、SVOCs。通过与标准筛选值、背景值、近三年监测值对比分析,整体结论如下:
本次检测结果分析:铜、镍、铅、镉、砷、汞、锑、石油烃、异佛尔酮、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二噁英类有检出,但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锌、锡、氟化物有检出,但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铬、锰有检出,但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pH无筛选值标准,因此不做评价;其他因子未检出。
与背景点相比,仅二噁英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样品检测结果相对较高,其他各检测因子差别不大。二噁英类样品检测浓度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18000mg/kg)。
历史数据分析:土壤中重金属类异佛尔酮、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等污染物在整个范围内的平均值呈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不大;镉、砷、锡、氟化物、石油烃与前几年监测浓度保持一致,其他监测因子整体监测数值有所降低。2022年度土壤中监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相应的筛选值。
本厂区于2019年投产,生产时间较短,且工艺较为先进,焚烧炉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SO2、NOx、CO、HCl、HF、重金属和二噁英采用“余热锅炉+SNCR脱硝+急冷塔+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喷淋吸收塔脱酸+烟气消白”工艺净化处理经45m排气筒进行排放。焚烧炉采用3T+1E原则使烟气充分焚烧,并提高二燃室温度,在二燃室内温度始终维持在1100℃以上,烟气在二燃室内停留时间将大于2s,在此条件下,烟气中的二噁英和其它有害成分的99.99%以上将被分解掉。
2020年和2021年在焚烧车间附近出现了二噁英类超标,原因主要为:该企业建设期较晚,且其东侧(上风向)紧邻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土壤中二噁英有在周边企业影响下产生一定量的累积的可能性。
4.1.2 地下水监测结论
企业内本年度地下水采样共设置1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包括1个背景点),共采集样品17组(包括2个平行样),监测因子为六价铬、砷、铜、锌、镍、汞、镉、铅、pH、总铬、氟化物、锰、钠、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挥发酚、苯、甲苯、二甲苯、锑、锡、石油类、硫化物、、铍、钡;本年度第二次地下水采样共设置1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包括1个背景点),共采集样品17组(包括2个平行样),监测因子与第一次相同。通过与标准值、背景点、历史监测值对比分析,整体结论如下:
1、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
根据第一次检测数据,企业内14口地下水监测井中共有18种因子有检出,其中pH、钠、铬、镍、铜、锌、锡、锑、钡、汞、氨氮、氟化物检出浓度未超出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锰、Cl-、SO42-、总硬度、氨氮、溶解性总固体超出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超标率分别为:42.86%、57.14%、14.29%、78.57%、50.00%、57.14%。其余因子均未检出。
根据第二次检测数据,企业内14口地下水监测井中共有16种因子有检出,其中pH、钠、铬、镍、铜、锌、钡、氨氮、氟化物、挥发酚检出浓度未超出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锰、Cl-、SO42-、总硬度、氨氮、溶解性总固体超出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超标率分别为:42.86%、57.14%、14.29%、78.57%、50.00%。其余因子均未检出。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含量高主要因为项目所在区域为滨海平原,地下水埋藏浅,蒸发量大,且径流速度非常缓慢造成盐分及矿物质聚集造成;氨氮、锰、硫酸盐、钠存在普遍超标现象,尽管这些因子也属于企业关注污染物,但由于本次自行监测布点的不确定性及企业处于滨海平原的特殊水文地质环境等因素,故不能确定其超标现象是否与企业生产有关。
2、与背景检测值对比分析
根据第一次检测数据与背景检测值对比分析,特征因子pH在企业内检出值与背景点检出值浓度水平一致,铬、锰、镍、铜、锌、锡、锑、钡、汞在企业内的检出值较背景点浓度偏高,但检出值远低于本次所选的标准值,说明企业的生产活动已经对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第二次检测数据与背景检测值对比分析,特征因子pH在企业内检出值与背景点检出值浓度水平一致;铬、锰、镍、铜、锌、锡、锑、钡、铅在企业内的检出值较背景点浓度偏高,但检出值远低于本次所选的标准值,说明企业的生产活动已经对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监测值与历史检测值变化趋势分析
(1)最近一次监测值与上次监测值对比情况
BS1中铜和锌、CS1中铜、FS1中铜、MS1中镍和锌以及钡升高值高于了该点位前次监测值30%以上,因此BS1、CS1、FS1、MS1点位监测频次应至少提高1倍,直至至少连续2次监测结果均不再出现下列情况,方可恢复原有的监测频次。
(2)监测值与历史检测值变化趋势分析
地下水监测井AS1中地下水监测井锌浓度呈现上升趋势;六价铬浓度值基本稳定;其他检出因子浓度呈现下降趋势;
地下水监测井BS1中铬、钡、铜、锌、钠、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锰、镍、砷、锑、汞、六价铬、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浓度呈现下降趋势;六价铬、硫化物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CS1中锰、钡、镍、锌、总硬度、氯化物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铬、砷、汞、铜、锑、钠、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氟化物浓度呈现下降趋势;六价铬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DS1中锰、钡、钠、铜、总硬度、氯化物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镍、砷、锌、锑、汞、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浓度呈现下降趋势;六价铬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ES1中钡、铜、氯化物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铬、锰、砷、锑、汞、钠、氟化物、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浓度呈现下降趋势;镍、硫化物、六价铬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FS1中锰、镍、钡、锌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铬、砷、铜、锑、汞、六价铬、硫化物、钠、氟化物、氨氮、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浓度呈现下降趋势;六价铬、硫化物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GS1中锰、钡、铜、氯化物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铬、砷、铜、锑、汞、六价铬、硫化物、钠、氟化物、氨氮、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浓度呈现下降趋势;六价铬、硫化物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HS1中锌、钠、氟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铬、锰、镍、砷、钡、铜、锑、汞、六价铬、氨氮、总硬度浓度呈现下降趋势;硫化物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JS1中铬、钡、铜、钠、氨氮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锰、砷、锑、汞、氟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浓度呈现下降趋势;六价铬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KS1中锰、镍、钡、锌、钠、氯化物、总硬度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铬、砷、铜、锑、汞、氟化物、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呈现下降趋势;六价铬、硫化物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LS1中铬、镍、钡、铜、钠、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锰、镉、砷、锌、锑、汞、六价铬、氨氮、氟化物浓度呈现下降趋势;硫化物浓度值基本稳定;
企业该地下水监测井LS2中镍、钡、锌、钠浓度值呈现上升趋势;铬、锰、镉、砷、铜、锑、汞、钠、氟化物、氨氮、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浓度呈现下降趋势;六价铬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M02中锰、镍、钡、铜、锌、氟化物、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铬、镉、砷、锑、汞、六价铬、钠、氨氮浓度呈现下降趋势;硫化物浓度值基本稳定;
地下水监测井NS1中锰、镍、钡、锌、总硬度浓度呈现上升趋势;锰、镉、砷、铜、锑、汞、六价铬、钠、氟化物、氨氮、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呈现下降趋势;硫化物浓度值基本稳定。
10.1.3不确定性分析
1、本地块部分关注污染物,如硫酸盐、氨氮、氟化物等因子同时受到地块所在区域的地质背景影响,单纯根据检测结果在累积性及趋势性分析时,存在不确定性,难以确定累积性结果和趋势的上升下降是某一单一因素的影响;
2、针对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结果,单纯从检出数据分析,各个监测单元都存在部分特征污染物累积现象,但由于各检出指标的方法检出限和检出数据(尤其以重金属指标最为明显)都很小,较小的数据波动也会引起数据上的累积效应显示,所以不能确定企业生产已经对地块内地下水造成了影响,但仍应予以适当关注。
4.2针对监测结果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原因
结合本次重点行业调查结果中相关检测项目的检测数值,在对比2020年度、2021年度企业自行检测报告中相关检测值的基础上,针对个别因子检测值相对较高,或在土壤、地下水中的富集呈明显上升的因子,本次针对唐山洁城危废处理有限公司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建议:
(1)严格按照土壤隐患排查报告中的排查制度,对各危废贮存车间、焚烧处理车间、固化/稳
定化车间、物化车间、填埋区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隐患;
(2)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的长期检测,关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检出物质含量的变化,企业危废处置资质中包含部分废物生产以来未曾收集处置,本次未将相关指标列入年度关注污染物,后续监测工作应根据企业实际接收处置的危废种类变化,对年度关注污染物和监测指标的种类重新开展论证,并及时调整;
(3)企业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危废在运输和转运过程中的管理措施,防止出现物料通过滴漏、飘散过程迁移进入自然环境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建议企业继续密切关注环保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密切关注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仓库等是否产生地面裂缝现象,若产生裂缝,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加固,防止污染物渗入土壤里造成污染;
(5)做好监测井保护工作,设计井台、井盖等保护设施,便于后续自行监测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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